审计处的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经济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学校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办学效益进行审计。
五、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
六、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大型资产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
七、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九、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十、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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