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国家和社会都会向高校投入大量经费,推动科研事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高校在管理以及使用科研项目的经费时出现了很多问题,部分科研人员滥用、贪污、乱报销科研经费的行为屡禁不止,给国家和学校带来较大的损失,这种现象的背后,我认为不仅仅是制度和管理的缺位,还体现了内部审计对科研经费的监督不到位。
到目前为止,关于高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合法合规性审计方面,对科研管理制度的变化关注度不高。所以今天,我们主要通过学习研究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来加深对学校科研经费内部审计工作的了解。
通过梳理发现,随着科研经费逐年增长,为有效管理和监督这些科研资金的开支情况,2012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成全面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统筹管理高校的科研经费。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表明可以将预算编制科目进行精简,对劳务费比例不设限,完善了差旅费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制度,坚持“放管服”相结合。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2021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32号文),提出科研人员对于科研资金应享有更多的自主权,改善优化经费调拨发放机制,拓展经费投入渠道,健全科研绩效管理机制,并强调要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检查,要求审计、会计和日常监督三者形成合力,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在国家这一套组合拳打完之后,我们发现,目前全国高等学校在使用科研经费时仍然频频爆出违规事件,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产出以及产出的质量。所以,我们内部审计对监督科研经费的开支、提高科研质量也就有了重要意义。
这里就引出了高校科研经费的内涵,我翻阅了一些资料,科研经费是为了发展科技事业、提高科技实力而消耗的各类费用,一般由国家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手段,通过财政预算、财税政策、科技计划等方式,将资金用于研发科学技术等创新活动,或由企业、基金会、民间非营利组织等通过委托的方式给付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等。高校科研经费是高等学校凭借承担科研项目而筹措的资金。
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是由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构成。
纵向科研经费就是学校通过申请承揽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而获得的用于科研事业的经费,包括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重大、重点、青年、杰青等等)、国家科技部等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省部级项目包括各部委或各省级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科研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自各部委预算资金或省级地方财政。
横向科研经费就是学校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包揽科研项目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全部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签署委托研究、合作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高校科研经费的特点:
1)来源渠道广。纵向项目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横向项目经费主要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获取。国家高度重视科研事业,每年向高校投入经费以支持科学研究,这种投入不以营利为目的,金额较大,主要受到政府审计的监督;企事业单位为了提升经济效益或突破技术瓶颈,会委托高校开展科研合作,这类项目带有委托关系,属于有偿性活动,一般接受高校内部审计监督或委托社会机构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2)用途明确,专款专用。高校科研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各项科研活动,包括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相关的基础性研究、前沿性和前瞻性研究、创新技术的研发等。高校在使用科研经费时,要严格按照经费的使用目标和范围进行开支,落实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浪费、挪用或据为己有。
3)科研经费支出具有不确定性。由于科研项目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一些费用事前难以预估,所以在研究过程中容易出现预料之外的经费支出,可能会出现经费超预算、无预算的现象。
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高校从各种渠道获取的科研资金全部算作学校收入,由高校财务部门进行集中管理与核算,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分收入直接计入学校收入,这一点区别于学校其他收入,比如学费、创收等等收到的时候对学校来说增加的是资产和负债,我们都知道,这些资金是要计入“应缴财政专户”,而科研经费不需要这个过程。
学校作为科研工作监督管理的主要负责主体,应当严格承担其法人责任,在遵守国家科研计划或科研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特点,依据科研管理活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制度、管理办法,制定规范合理的工作流程,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责(包括科研、人事、财务、国资、审计、纪检监察和档案管理等职能部门),建立起相互配合、分级管理的机制,形成秩序分明、流程科学、覆盖全面的分级分类制度管理体系。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立的科研项目和签订的科研合同,配合财务部门有效管理获取的经费;项目负责人需要在财务人员的指导监督下合理地编制科研项目资金预算和决算,并对经费开支承担责任;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监督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情况,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或立项书、财经法规等,在职权范围内使用科研资金;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则是负责监督审查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保证科研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最近几年,由于科研经费管理这一领域频繁曝出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案例,中央和国家层面都已经相继发布了许多相关的文件政策。
2016 年,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50号文);2018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5号文);2021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32 号文);2021 年,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台《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77 号文);2021 年,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78 号文);2021 年,财政部修订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等。通过认真解读这些新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国家不断对科研经费管理领域进行简政放权,给予科研管理人员更多的自主权。新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更加强调拓宽经费包干制实行范围、将预算科目合并简化,扩大经费负责人管理的自主权以增强工作的自主性;拓宽劳务费开支范围、增加间接费用比例(那什么事直接费用,什么事间接费用?简单地说,直接经费是指发生在具体研发项目中的费用;间接经费是用于改善为科研活动投入的各种支撑条件的费用,如实验室、办公室、水电和相应的服务等。),增加科研财务助理数量,优化财务报销模式,简化经费报销手续,激发科研人员热情;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加强绩效管理等。不过,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内部监督和管理。这就要求我们要推动审计模式从财务收支审计逐渐发展为绩效审计,弱化过程检查,强化绩效结果检查,增强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日常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有效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那么,我们学校目前科研管理主要依据制度有哪些:
首先是上面提到的所有的上级管理制度,同时我们学校制定了多项内部制度,包括:
科研管理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优化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简化报销流程十条措施》
《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资助15个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一篇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项目主持人因公派出国累计1年以上或因病确实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但延期最多不能超过1年。
财务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在本次课最后详细说。
通过对制度的了解,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点,我这里归纳了一些,和大家共同学习。
首先我们需要从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获取各类档案资料(包括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制度和过程文件)、科研经费收支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我们要了解资金的来源渠道、流动方向、使用风险、使用效益,从而对科研资金使用做出评价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
对科研经费进行内部审计的目标,应当将科研经费的财务收支活动作为核心,了解当前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查找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保障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促使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得以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促进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项和资金划拨流程。对发现的制度、流程不完善的地方,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监督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成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防范风险。
第二,保障科研经费使用真实、合法、合规。通过审查和评价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浪费、挤占、挪用、虚假列支经费的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督促财务处提高经费开支的审核力度,确保所列费用真实发生并用到实处,各项开支合法合规。
科研经费审计的重点:
必须查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构建情况、科研经费管理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核算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审核审批情况、项目结题情况以及科研资金效益评价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着重关注资金的划拨、劳务费和科研助理津贴的下发、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等是否合规(如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数据采集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等),以及是否存在挪用、贪污、虚列项目经费的情况;关注科研经费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有无超预算的情况,预算调整是否适当;重点审计重大科研项目与关键业务环节,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项目负责人承担起管理科研业务使用费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以差旅费报销为例,可能存在的问题一般会有4种。
(一)提高开支标准
表现为住宿费超标准、餐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单位在差旅费管理制度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出差人员应当按职务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选择住宿标准,伙食费也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但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临时紧急通知或者正值旅游旺季出差办事,无法购买到相应等级的车票或者住到限额标准的房间,可能造成费用超标。另外也存在出差人员节约意识淡薄,不按规定标准随意消费的行为,认为反正是公务出差可以全报销,不用自己掏钱,从而擅自提高费用标准,致使费用超标。
我们学校在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详细见《西北政法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扩大报销范围
差旅费正常报销的项目主要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除正常报销的三大费用项目外,有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还混入了电话费、材料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单位派车出去的,有的驾驶员在报销时还掺杂了交通费和油费,报销项目类型鱼龙混杂,造成公务出差费用较大。
(三)审批报销不规范
审批报销差旅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规范的地方: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存在事后审批补报现象;
二是多人外出参加同一公务活动,出现多人多次分散报销同一公务差旅费的现象,不便于差旅费报销规范化管理,容易造成多报、重复报销等弊端;
三是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差旅费报销时无会议通知或培训等相关文件作为附件凭据,手续不全;
(四)虚假报销
这种情况,有的是教职工思想误区,有的则是思想素质原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边会存在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我们在审计的时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拿出实实在在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