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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

  • 来源:审计处
  • 发布者:审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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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上午,学校在长安校区校务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副校长马朝琦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科研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国资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刑事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商学院、《法律科学》编辑部等部门负责人与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审计处处长石慧芳主持。

石慧芳就审计厅对我校2021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核查发现问题,以及2021年度审计处对14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并提出整改方案。

马朝琦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根据审计署第11号令规定,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同时他对这次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抓住不放,锲而不舍;二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三要勉力而行,高度负责;四要真抓实干,敢于自查自纠。

最后,马朝琦要求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通力合作,圆满完成本次整改工作。